调解百万买卖合同纠纷 助力锂电新能源企业发展
2024-12-27 11:03: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陈彦桦 | 点击量:20631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陈彦桦

2023年起,临武县某锂电新能源企业与广东省某新能源企业之间签订了多份采购订单,约定了广东省某系能源企业向该县某锂电新能源企业提供锂电新能源产品的原材料。因该锂电企业受经济环境的影响,未能按时支付广东省某新能源企业货款。

双方经多次洽谈,但无法达成一致,广东省某新能源企业遂诉至临武法院。因该案涉及标的较大,且广东省某新能源企业申请了财产保全。如实施保全措施,将对该县某锂电新能源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为了减少企业诉累,及时解决争议,承办法官向广东省某新能源企业释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该企业遂同意进行诉前调解。承办法官迅速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双方就付款方式产生较大分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后经承办法官组织原告广东省某新能源企业线下走访该县某锂电新能源企业,了解了县某锂电新能源企业的日产能、日销量等数据。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提出了和解方案,广东省某新能源企业也对该方案表示认可,由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就该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该案顺利化解。

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得到司法的保驾护航。本案中承办法官运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当事人双方本就为多年的合作伙伴,承办法官从此处切入,从被告方生产经营出发,既考虑到了被告资金困难的情况,又为原告能及时回款做足了功课,最终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有效减轻企业诉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临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立足前端化解,将办案所积累的宝贵经验转化为司法为民的有效举措,不断释放“以案释法”能动效能,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便民、高效司法所带来的法院关怀,不断把更为贴心、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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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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